南京邦農國際貿易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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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否正確減免關稅,就看它了!
原產地證明書,是證明商品原產地,即貨物的生產或制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,是商品進入國際貿易領域的“經濟國籍”,是出口商應進口商要求而提供的、由公證機構、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證明貨物原產地或制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。
原產地證書是進口國對貨物進行確定稅率待遇、貿易統(tǒng)計、實行數(shù)量限制(如配額、許可證等)和控制從特定國家進口(如反傾銷稅、反補貼稅)的主要依據之一。
而優(yōu)惠原產地證書堪比“紙黃金”,是進出口企業(yè)享受關稅減免的重要文件,企業(yè)關務人員掌握原產地證相關操作知識,有助于節(jié)約企業(yè)成本。
No.1
原產地電子信息聯(lián)網
不過值得注意的是,部分與我國簽署優(yōu)惠貿易協(xié)定的國家,已經開始運行“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(tǒng)”,實時傳輸《協(xié)定》項下原產地證書電子數(shù)據。
傳輸這些電子數(shù)據的目的,是為了便利雙方的貨物合規(guī)通關。
請注意“合規(guī)”二字。舉個例子,比如一直對中國貨物低報出口嚴陣以待的巴基斯坦,在12月1日生效的最新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于修訂<自由貿易協(xié)定>的議定書》中,特別加入了“海關合作章節(jié)”:
“雙方將確保2018年11月3日海關主管部門簽署的電子數(shù)據交換諒解備忘錄的實施,并努力采取適當機制在內的進一步措施,以解決關于出口價格信息的關注?!?/span>
早在2018年4月30日,中巴共同宣布啟用電子數(shù)據交換系統(tǒng)。2018年11月份巴總理訪華后,中巴雙方再次簽署諒解備忘錄,電子數(shù)據交換進入實際運行狀態(tài)。中巴雙方將每季度交換一次出口數(shù)據,目的是防止巴國進口商價格低報以少繳關稅。
在此情況下,巴基斯坦當?shù)剡M口商申報的清關金額,必須與中國出口商向中國海關申報的出口金額一致,才能順利完成清關。否則,巴基斯坦當?shù)氐倪M口商將被罰款。而出口商的產地證也會被巴方海關退證,從而境內商檢機關也會查處境內企業(yè)!

